公正性声明
12212016-06-01 09:42:59
公正性声明:
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是由从事无损检测多年的专业人员组成,本公司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按照CNAS-CL01:2006(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2015《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TSG Z7003-200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要求,建立适用于本公司的质量体系,保证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其判断的独立性和诚实性,独立地开展检测工作,并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为保证本公司检测质量和数据的公正性,接受社会监督,维护本公司的信誉,特作如下声明:
1、本公司对所有委托方均持客观公正的态度,独立开展检测工作,在工作中不受任何的干扰,公司行政领导承诺不对检测工作进行干预,维护检测数据的公正性。
2、本公司及公司员工不得从事与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的检测活动;不得参与有损于检测判断独立性和诚实性的活动;不得参与和检测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安装和维护等活动。
3、本公司保证对委托方的图纸、技术资料和数据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委托方权益,并确保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防止商业贿赂。
4、本公司工作人员不得从事可能影响我公司公正性的产品开发、咨询和营销等一切有关活动。
5、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委托方的馈赠,不准借工作之便向委托方索取礼品、钱物或压价购买产品,不准借工作之便谋求私利或从事有损于我公司公正形象的任何活动。
6、本公司配备的人员均为办理了合法聘用手续的签约人员,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生产、销售,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特种设备。
总经理:
深圳市兴安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